早上沒去教會做主日,中午到員東路教會教吉他,下午看統一PK西武看到睡著,接著回辦公室加個班,打個電話發現案主已經失蹤4天了…晚上去球館打球,在右手還很酸的情況下宰了2個國中生…然後去漫畫店看個漫畫,再去7-11買國民便當邊吃邊看PILI…一天就這樣子過去了。
時間真的過得很快,來到員林也快半年了,但羊的生活仍然是一團亂,不論是生活上或是工作上…不僅離教會生活愈來愈遠,甚至也不再讀聖經或禱告,更不知未來的人生方向為何…曾經跟對某個朋友說過,覺得自己只是個「喜歡基督教文物的人」罷了,並不是真正的基督徒。如果這真的是羊現今的信仰狀況,那接受這樣子的自己,是不是就會減少不必要的矛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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